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記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101年3月21日

第九講: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經文講述:

 

      上一講已將佛所說觀世音菩薩救度火難的威神之力與福報因緣,做了簡單的敘述。這一講要接著講述觀世音菩薩為眾生解脫水難的因緣與感應事蹟。

    經文:「若為大水所漂,稱其名號,即得淺處」。

    這段經文是說:假若有人落入深水之中,或漂浮在海濤之間,遭受水難時,只要一心稱唸觀世音菩薩的聖號,即能漂回淺水之處,而得解脫危難。 

    水難,是佛所說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七難的第二難。觀音義疏說:「小水不成難,或戲故入水,亦不成難,欲論其難,故言大水所漂」。並說:水難有三種,一是果報水,二是惡業水,三是煩惱水。果報水通至二禪,惡業水通三界,煩惱水通大小乘。智者大師以小水不成難,乃喻惡業未陷入深處時,若能回頭,尚可退至淺處,不會受難,若執迷不悟,使諸惡恣意破壞善業,則此惡業波浪,愛欲因緣,必將使之深陷三惡道中,忘失正念,退善入惡。

    由於果報、惡業、煩惱等無形之水,乃來自愛欲因緣之所牽,故有形之水難實為無形水難之所生。ㄧ個人受到水難的傷害,在佛法來說:就是惡業因緣所造成的果報,一個地區會遭受洪水巨大的浸害,也是在地眾生未能共修善業的結果。雖然大多數人對於此種因緣果報的關係,並不能真正完全的接受,但是若能深觀眾生的所作所為,必能了知水難產生的真實因緣;正如人在遭到水難災害時,事前常覺沒有徵兆,即使發生了,也不真正明白為何會如此。前些年常常發生學生和遊客到野溪中戲水和遊玩時,突然山洪爆發,來不及逃避,而致被水沖走,喪失生命!當時該處並未降雨,洪水因何而來?就事相而言,實是令人難解,但就事理探究,則其中自有因果,只是人的智慧未能深觀而已。歷來海上所發生的海難事件,以及世界各地所發生洪水氾濫所造成的災禍,看似天然的因素,實則多是人為的結果。這冥冥中的因緣果報,便是佛法所言的微妙之處。一分善因,擋不住十分的惡緣,世間災禍如此的層出不窮,依佛法說:就是善少惡多的造作所引起的後果。而面對這些令人難解難防的惡業因緣,唯有在正法的信仰上深觀深行,才能不為事相所迷,才能解脫煩惱,免除危難。 

    這段經文,雖只說水難的解脫,但涵義深廣,我們只要能深信佛所說,一心稱名的方便之法,便能與觀世音菩薩相感相應,解脫一切危難。佛以此一法門,統攝觀世音菩薩的大悲宏願,證之歷來觀世音菩薩感化的事蹟,可說無時、無處不在。現在略舉兩個菩薩救人免遭水難的感應事蹟: 

    第一個感應事蹟,發生在東晉時代,見於傅亮(374~426)所寫的「光世音應驗記」,文字記載的內容為:「始豐(今浙江天台)南溪中,流急岸峭,迴屈如縈,又多大石,白日行者,猶懷危懼。呂竦,字茂高,兗州人也,寓居始豐。自說其父嘗行溪中,去家十許里,日向暮,天忽風雨,晦冥如漆,不復知東西。自分覆溺,唯歸心光世音,且誦且唸。須臾,有火光夾岸,如人提炬者,照見溪中了了,逕得歸家,火常在前導,去船十餘步。,後與郗嘉賓周旋,口所說」。以上這篇記述,雖非撰寫人所親身經歷,但以其身份而言,當非虛構。因傅亮曾在東晉和劉宋時,兩朝為官,為尚書令,而且出身名門士族,其所引述的人,都是當世的佛教人士,而且與其私交深厚,故可信度極高。雖然在講述時,尚有其他事蹟可引用,但覺得這是最早有關觀世音菩薩的感應事蹟,有其歷史上的真實意義,所以特別加以引述。另外一則是引用發生在近代的故事,是摘自于君方教授所著「觀音」一書中,教授在蒐集寫作本書資料時,所聽到漁民與觀世音菩薩感應的事蹟。他探訪的對象是浙江寧波的一位五十歲的漁民,一個曾被毒蛇咬傷,左臂癱瘓而得觀世音菩薩救度痊癒的人,並且由他的口中得知1984年時,發生在他遇見的八個漁民的感應事蹟,當這些人的漁船和另外三艘漁船一起出海時,不幸在海上遇到大風暴,其他船隻都翻覆,淹死了四十多人,但這八人循著前面出現的一道光,安全抵達普陀島。他們一上岸,亮光也隨之消失,自此之後,他們每年六月十九日(觀世音菩薩成道日)都來到這裡,三步一拜的感謝觀世音菩薩的救度。 

    以上這兩個故事雖然時間上相差一千多年,但是感應的事蹟,卻是幾乎相同,都是在要遭受水難時,得到菩薩的救度,而且都是以光來指引。這在佛法上有其特別的涵義,一定的因緣。放光般若經說:「一切眾生見光明者,畢志發無上正真道意。」因為光代表光明,是象徵佛菩薩圓滿成就的境界,一切眾生在一心稱名菩薩聖號時,便能與菩薩感應道交,危難即得解脫。故此特加引述,以增進同學們對觀世音菩薩感應事蹟的了解,更為堅固修學大悲法門的信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