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講: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經文講述


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記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101年5月9日

第十五講: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經文講述:

      在前七講中,已將普門品佛所說七種外境發生災難的經文,略作講述。接著要講眾生內在業因所引起的障礙。

     經文:「無盡意!觀世音菩薩摩訶薩,威神之力,巍巍如是。」

     這幾句經文,是佛在對無盡意菩薩宣說:稱唸觀世音菩薩名號,各種災難即能得到解脫之後,佛又再次對無盡意菩薩讚嘆觀世音大菩薩救度眾生的大悲威神之力,是如此的神妙和廣大。除了對前面觀世音菩薩解脫七難的功德,作一總結之外,並繼續說了以下的經文: 

    「若有眾生多於淫欲,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,便得離欲;若多嗔恚,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,便得離嗔,若多愚痴,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,便得離痴。」 

    這段經文的大意是:世間眾生假若有偏好淫欲,沉溺聲色之娛,不能自拔,只要能經常恭敬稱念觀世音菩薩,便能脫離淫欲之害,假若有些眾生心生熱惱,常自發怒,怨恨於人,不得清淨,只要能經常恭敬稱念觀世音菩薩,便能脫離嗔恚之患,假若有些眾生心性闇昧,不明事理,常常自以為是,固執己見,只要經常恭敬稱念觀世音菩薩,便能脫離愚痴之毒。 

    以上是對經文簡要的解說。就佛法而言:末法時期的眾生,大多是垢染深重,業障亦多,而在此經文中,佛陀只提到「淫欲、嗔恚、愚痴」三項,亦即喻示此三者對眾生最易造成傷害。雖與貪、嗔、痴三毒似有一項之別,但正顯示淫欲與貪欲一樣的能毒害眾生。楞嚴經說:「汝愛我心,我憐汝色,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纏縛,唯殺、盜、淫為根本。」殺、盜、淫為五戒之前三戒,可知淫欲危害之大,而且能歷百千劫,糾纏不斷。楞嚴經記述:佛在阿難脫離摩登伽女魔難之後,曾對阿難說:「人間稱汝,多聞第一,以此積劫,多聞熏習,不能免離摩登伽難。何因待我佛頂神咒?摩登伽心淫火頓歇。」這一段佛對阿難的開示,除了說明以阿難修行之深,尚難避免為摩登伽女邪法所惑,則一般眾生,又如何能免於淫欲之害?再者淫欲如火,此火須待佛頂所現之神咒,方能使之熄滅,可見此火之毒,甚深難解。但是「淫心不除,塵不可出」,一切眾生要想端正修行,必須除此心、身之毒,才能清淨修行,有所精進。楞嚴經說:「修行人不斷淫及殺生,出三界者,無有是處」。但是要如何才能破除淫欲的毒害呢?在這裡先引述佛經中的一段故事:當佛在鹿野苑為五侍者傳法之時,除了度五比丘之外,還度化了另一個為淫欲所苦的弟子—耶舍。他是波羅捺國國都迦尸城,大富長者俱梨迦之子,雖已年長成人,但自幼生活於富貴之家,養成了一付花花公子的習性,終日沉迷酒色。他家中養著一些歌伎,一日酒醉之後,夜半醒來,醉眼中看那些肉體橫陳在枕席間的歌伎,一個個脂粉零落,口涎直流,不禁心生厭惡,乃起身而行,奔向郊外,口中喊著:「煩惱呀!我煩死了。」此時,佛正在鹿野苑的樹林中經行,見一青年,在此清晨,衣衫不整,口喊煩惱,就問他為何這樣?耶舍看到佛的莊嚴儀態,不自覺的就向佛陀訴說自己的經過,佛陀聽後就說:你跟我來,這裏有安靜處,能使你脫離煩惱。耶舍乃隨佛陀前往佛之住處,經佛說法開示,耶舍恍然大悟貪戀淫欲乃煩惱的根源,即皈依佛的座下,出家修道,成為佛的第六位弟子。 

    這個故事,雖發生在兩千五百多年以前,但視之今日,比之耶舍淫欲的現象實大有過之,末世眾生受淫欲之害者,可說不絕於世,大則誤國,小則傷己,遠者如商紂之寵妲己唐玄宗之貪戀妃,都造成國家危亡之禍,近則如醫師、藥商以金錢誘姦中小學女生,被判重刑等淫欲之事,甚至出家人也難逃淫欲之劫,而將畢生努力之成就,毀於一旦。這些都是透過文字記載和新聞報導才為人所知,那些未經記載和報導的有關淫欲危害的事件,尚不知多少?可見淫欲之危害,古今皆然。這也正是佛將淫欲放在此段經文之前的原因。而要破除此淫欲之害,佛以方便之法教化眾生,只要能「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」,即能解脫其害。 

    在前面經文中,佛對眾生宣說處境危難時,教眾生只要「稱唸觀世音菩薩名號」,災難即得解脫。而在此段經文中,佛則說眾生在遭到內障諸欲時,要「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」,便能脫離。看起來文字似有不同,實則感應則一,只是「常念恭敬」含有日常修行之意。因為「常」是經常不變之意,而「念」則不僅是口唸,而且也要念念於心,如此心口同念,最能與菩薩相應。至於「恭敬」此二字雖合為一詞,但涵義有別,「恭」是肅順,「敬」乃慎重,書經洪範云:貌曰恭,乃指外在態度的恭順,而敬則如論語(子路)有「執事敬」之說,乃謹慎行事不敢怠忽之意。簡言之,在貌為恭,在心為敬。所以恭敬是恭順禮敬,表裏如一之意。佛在此段經文中,以「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」,實有教化眾生要在平常之時,即要以恭順禮敬之行持,經常稱念觀世音菩薩,則一切淫欲之害,都會脫離。 

    除了上述淫欲之害外,對於此段經文,佛將淫欲列於嗔恚、愚痴之前,亦 含有貪欲之意,因為淫字除指男女之間不正常的關係外,還有過、溢、惑等義,亦即指凡事過甚者皆可稱之為淫。孟子滕文公下有「富貴不能淫」之句,乃是指人在富貴時不能惑亂其心,所以經文所說多於淫欲當亦含有貪欲之意,唯就世俗來說,一提到淫欲就會聯想到男女之事,所謂「萬惡淫為首」,為此佛法乃視淫欲為必須嚴禁的戒律,亦在防止其造成惑亂修行,貪求無度之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