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一講: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經文講述:


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記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102年1月30日

第五十一講: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經文講述:

   經文:「無盡意菩薩白佛言:世尊!我今當供養觀世音菩薩,即解頸眾寶珠瓔珞,價值百千兩金而以與之。作是言:仁者!受此法施珍寶瓔珞!時觀世音菩薩不肯受之。無盡意復白觀世音菩薩言:仁者!愍我等故,受此瓔珞。」

 此段經文的大意是,當無盡意菩薩在聽了佛所說:觀世音菩薩摩訶薩,為世間眾生所作的無量功德,與受到娑婆世界眾生稱頌為施無畏者之後,便遵照佛所說的:「是故汝等,應當一心供養觀世音菩薩」的開示以後,便立刻解下掛在頸項上,價值十萬兩黃金的許多珠寶和瓔珞,供養觀世音菩薩。並且說:仁慈的大菩薩!請接受這些作為法施的珠寶瓔珞。當時觀世音菩薩看到無盡意菩薩,以這麼貴重的珍寶瓔珞作為法施來供養自己,便表示不能接受。無盡意菩薩見觀世音菩薩,不願接受這份供養,就又對觀世音菩薩說:仁慈的菩薩!請您愍念我們的一點誠意,接受這些瓔珞。

 研習此段經文,除明其大意外,對其所具之涵義,亦應作深入之了悟,其一是無盡意菩薩之所以要以價值昂貴的許多寶珠瓔珞,一心供養觀世音菩薩,最主要的是為眾生作一示範,以教化世間眾生都能以無限感恩的真誠恭敬,一心供養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,並誓願將觀世音菩薩的大悲法門弘傳於世,使一切眾生都能離苦得樂,解脫煩惱。

 其二是無盡意菩薩在作供養時,對觀世音菩薩所說的「受此法施珍寶瓔珞」的意義。本來珍寶和瓔珞,在世間來說,都是屬於財物的性質,為什麼無盡意菩薩要說為法施呢?這其中有兩點要說明:一是珍寶和瓔珞雖是有價的財物和飾品,但在佛法上卻是功德的象徵,二是這些代表功德的珍寶瓔珞,都是每位菩薩在行菩薩道的過程中,所累積得來的成就,也是莊嚴菩薩以證得的清淨法身,現在以此無量的功德,一心供養觀世音菩薩,所以稱之為法施而不名為財施。這也是此句經文的真實涵義。

 至於世間眾生在作財物布施時,若能不存於心,作到三輪體空的境界,則一切布施,均可視之為法布施。再者如以財物濟人之急,或改善其生活,都名之為財施,但若以財物供養三寶或作建塔、造寺、印經傳法之用,則亦均能稱之為法布施。

 經文中另一點亦應了解的,就是當無盡意菩薩以珍寶瓔珞,一心供養時,觀世音菩薩卻未予接受,其中原因,應為觀世音菩薩的謙讓之德,覺得彼此同為菩薩,修行上亦具同等功德,而無盡意菩薩要以如此珍貴的珍寶瓔珞,作為供養,道義上實難承受,而且觀世音菩薩,自覺為眾生所作之一切功德,都是菩薩當為之事,實不應受到無盡意菩薩如此大的供養,因為有此思惟,所以觀世音菩薩才謙虛的不願接受,而這也正是菩薩的慈悲心量。

 在《十住毘婆沙論》(一)中,龍樹菩薩曾以「菩薩有八法能集一切功德,一者大悲,二者堅心,三者智慧,四者方便,五者不放逸,六者勤精進,七者常攝念,八者善知識」來勸勉初發心者以堅定修行菩薩道,如能行此八法,即能成就一切功德。亦是觀世音菩薩用以度化眾生之法。

 當無盡意菩薩見觀世音菩薩不願接受其一心供養時,乃再次懇切的對觀世音菩薩說:「仁者!愍我等故,受此瓔珞」。意思是說:仁慈的菩薩!請您愍念我們的真誠禮敬,接受這些供養,亦為眾生種一點善根因緣。句中所說的「我等」,乃是說明無盡意菩薩的發心供養,不是專為自己而作,而是為了一切眾生能與觀世音菩薩結此善緣,所以用「我等」一詞。換言之,這才是無盡意菩薩請佛介說觀世音菩薩的真實之義。一切為了眾生,而且也是用「愍」字的涵義,愍有憐憫之義,因為娑婆世界的眾生,正處於穢土之境,煩惱無盡,若能有緣得觀世音菩薩的慈悲護祐,則是眾生最大的福報和功德,從這裡也可體悟到無盡意菩薩對眾生的無量慈悲。

 此段經文中所說的眾寶珠和瓔珞,在此也略作解說,所謂眾寶珠,乃是指各種珠寶而言,如只稱一粒寶珠,則是專指摩尼寶珠而言。而瓔珞則是一種似玉的寶石,在印度乃是裝飾之物品,瓔是指掛在頸項上的飾品,珞是纏在身上飾物,瓔珞即是如現代人所穿戴的項鍊和珠寶飾物,用來象徵財富和經濟能力,雖然材質不同,但裝飾的意義則一,只是菩薩所有的珠寶瓔珞,則是具有功德的涵義。

 研習此段經文,除要對其中所涵的要義,深思體悟之外,更要對兩位大菩薩的慈悲與功德,常作憶念,一心供養,若能發心修行,不懈不怠,效法行持,廣行善業,日久必能看破世情,解脫煩惱,若能進而弘法度眾,自利利人而又能行共利者,則將漸次契入清淨、慈悲的菩薩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