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-09


          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   講記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04年4月8日

 

五、六入:乃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,依名色為緣,生育成長漸具的根相,亦為有情眾生之自體,《雜集論》稱名色有二種業,一、攝諸有情自體,二、與六處作緣。即是指六入乃依名色而緣起。十二因緣中「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」,說明三者的密切關係,交互相依,同時俱起,而為一切有情眾生初具的生命之體,亦為生壽之所依。 

六、觸:為接觸與感覺之義。是六根對六塵所生的觸覺。在十二因緣中,以喻嬰兒初生之時,天真純淨,尚無愛憎之心,故對外境只有觸的感覺。《緣起經》說:「云何謂六觸身、眼觸、耳觸乃至意觸。」此時之觸,只是單純的知覺,而無苦樂的分別,僅只是根、塵、識三者和合而成的本能作用。 

七、受:是領受與感受之義。此是根塵相對於順逆二境時,所生起苦樂的感受。《緣起經》說:「受有三種,謂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。」所言苦受,乃領納於逆境時所起的苦惱,樂受則是領納於順境時所起怡悅之感,不苦不樂受者(又稱捨受),乃處於無順逆之境時,而捨離苦樂之感。是對外境的情感表現。 

八、愛:愛為貪著之義。乃因受而衍生愛戀之貪欲。《大乘義章》說:「貪污名愛。」有情眾生處於順境時,對樂受常貪戀不捨,甚至對所喜愛之物,妄想據為己有,這與佛法所言之慈悲,在意義上極為不同,一己之愛欲,只是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欲而已。 

九、取:具獲取與執持之義。有情眾生於成長過程中,隨著年歲的增長,貪欲也越來越為強烈,,並對一切外境之誘引,廣為追取,遇可愛之樂境時,念念貪求,常竭盡心力,以取得而後已,故在佛法上,常視取為一切煩惱之源。 

十、有:為存在之義。在佛法上,有即業,是眾生一切行為的結果。有具業有與報有二種,在十二因緣中,愛、取、有共同構成現世之因,並由此因感召未來生死之果報,此果報即依、正二報,依報具三有,即欲有、色有、無色有,亦即眾生投生受報時所依之生存環境,正報亦具三有,即本有、中有、後有,其意為現在之生身,滅身與後世受報之身。亦即佛法所說,以現在之因業,感未來之果報,故有者實為眾生所作業力感報之現象。 

十一、生:生即是受生,乃以有為緣,所得受報之果,亦即依現世所造之業為因,依因感果,而召來世之受生,在佛法上,此生能通因通果,如愛、取、有三者,乃為今生所造之因,而未來的生與老死,則為此因之果。故生實為未來受報的因果顯現。 

十二、老死:即是衰老和死亡之義。諸根衰敗名為老,身壞命終謂之死。有生必有死, 依佛法而言,四大因緣和合之身,自幼而老,生住異滅,本屬自然,唯死後業識不滅,無明種子仍在,復受業力牽引,隨緣現行,納識受胎,而開始另一期的生命歷程。 

以上為十二因緣法名稱的簡要涵義,依緣起因果相續言:則為「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,六入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死。」此十二因緣由無明而起惑,由惑而起行(業),此二者實為過去世之因,並由此業因,造作現世的識、名色……等五果,此稱為過去世與現在世的一重因果,並由此五果而緣起愛、取、有三者為現在世的因,再由此因緣起生與老死未來世的果,此為現在世與未來世的二重因果,如此前因後果,今因後果,流轉相依,因再感果,果再造因,前後相續不斷,以致輪迴無盡。此即十二因緣「緣起甚深」之義。

再者,此十二因緣要之不出惑、業、苦三者,因無明由過去世無始所起之惑,由惑而造業,謂之行,而愛、取為現世所起之惑,依惑造業,而謂之有,所以無明與愛、取三者屬於煩惱之惑,無明為過去世所造之惑,愛、取則為現在世所造之惑,行與有屬二業道,行為過去世所造之業,有為現在世所造業,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生、老死此七者則屬於苦道。因惑、業、苦三者為一切有情眾生輪迴生死因果法則,亦即依過去世的無明與行二惑業,召感現在世之識、名色等五苦,由此再起現在世愛、取、有之惑,再受生未來世生與老死之二苦,再依此苦而緣生未來世之惑業,如此依惑造業,由業生苦,依苦再起惑,由惑再造業,由業再生苦,於此惑、業、苦三者循環不止,成為過去無始,未來無終的流轉法門。 

至於佛先悟知的還滅法門,則是由老死而緣起,即從探究人生為何有憂悲苦惱,乃覺知此憂苦乃因無常的老死而來,而老死從何而來?謂從生而來;生又從何而來? 謂從有而來;有從何而來? 謂從(妄)取而來;妄取從何來? 謂從愛而來;愛從何而來? 謂從受而來;受從何而來? 謂從六根接觸六塵而來;觸從何而來?謂從六入而來;六入從何而來?謂從名色而來;名色從何而來?謂從識而來;識從何而來?謂從行而來;行從何而來?謂從無明而起,以上所說,即為十二因緣還滅之法,可知無明實為生死之根源。

以上所說之十二因緣流轉門,是觀察世間生死之緣起,屬解義,還滅門是修出世解脫之法,是行義。雖則十二因緣所現之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」的生命流轉之理,但亦有「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」的還滅之法。觀此二者,即可了知經文所說:「無無明,亦無無明盡,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」的涵義,「無無明」,是流轉之十二因緣,「亦無無明盡」是還滅的十二因緣,餘如「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」其義亦然。了悟本句經文的真實之義,當知般若心經說此無明緣起之法,即在教化有情眾生能深知緣起性空,生滅不二之理,如此便能悟知既無無明,乃至無老死,自然也就沒有無明滅乃至老死滅之義。 

十二因緣是佛在深觀宇宙人生的運行現象,所覺知的自然軌則,就人道眾生而言,是將人的生命分為十二個名雖不同而實質相連的層次,以逆順之法,顯現生命的流轉無常的因果法則,並一再教化眾生要深知在生命的歷程中,要深明過去世的因與現世的果,所產生的不可違逆的因緣法,並且明白的指出現世所受的果,也會造作現世的因,而造作未來世的果,只要不造作現世的惡因,就不會生來世的苦果,而此一重要的環節,就是愛、取、有三者,若能善自修持,就可不再遭受因果輪迴之苦。

觀自在菩薩,在向舍利弗尊者講述般若心經時,以此十二因緣之法,闡述緣起性空之理,亦再重宣佛的教化真義。這是修習此段經文應予深思悟解之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