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十五種善生
誦持大悲神咒者,不被如是十五種惡死也。得十五種善生者:一者,所生之處常逢善王;二者,常生善國;三者,常值好時;四者,常逢善友;五者,身根常得具足;六者,道心純熟;七者,不犯禁戒;八者,所有眷屬恩義和順;九者,資具、財食常得豐足;十者,恒得他人恭敬、扶接;十一者,所有財寶無他劫奪;十二者,意欲所求,皆悉稱遂;十三者,龍、天、善神恒常擁衛;十四者,所生之處,見佛、聞法;十五者,所聞正法,悟甚深義。若有誦持大悲心陀羅尼者,得如是等十五種善生也。一切天人應常誦持,勿生懈怠。」
此段經文乃為延續觀世音菩薩宣說「不受十五種惡死」之後,再以之教化眾生,生於世間,除了不受惡死,更要能得善生,如此生命才有真實的意義。所謂善生,乃是指人生世間,要能心正行修而不為惡,亦即佛法所說:「諸惡莫作,諸善奉行」(《增一阿含經》(一))之義。要而言之,善生就是不作惡事而且能做到待人以禮,處世以誠,凡事順理而行,行有不得,反求諸己,行有餘力,則以助人,生活中能少欲知足,淡泊自持,一切隨順因緣,隨緣盡份,確實做到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,若能如此,也就是善生的境界了。
在《佛說長阿含善生經》中,「佛告善生,若長者子知四結業,不於四處,而作惡行,又復能知六損財業,是謂善生(中略),當知四結業者,一者殺生,二者盜竊,三者淫逸,四者妄語,是四結行;云何為四處?一者欲,二者恚,三者怖,四者痴(中略),六損財業者,一者耽湎於酒,二者博戲,三者放蕩,四者迷於伎樂,五者惡友,六者懈怠。善生!若解知四結行,不於四處,而為惡行,復知六損財業,是為善生。於四處得離供養六方,今善後善,今世根基,後世根基,於現法中,智者所譽,獲世一果,身壞命終,生天善處」。可知佛法所言善生,重在正心修行,不作惡事。此亦為觀世音菩薩,宣說「得十五種善生」之真義。
一、 所生之處,常逢善王。句中所言「所生之處」,乃指眾生因緣聚合而生之處,由於眾生之業報不同,故所生之處乃亦各異,但有善因常生善處,則為善業之所現。而善處常有善王,亦為勢之所向。佛法中對善王則以轉輪聖王稱之,《智度論》(四)說:此王身具三十二相,即位時,由天感得輪寶,轉其輪寶,而降伏四方。其為世間第一有福之人,有四種福報:一、大富,珍寶、財物、田宅等眾多,為天下第一;二、形貌莊嚴端正,具三十二相;三、身體健康無病,安穩快樂;四、壽命長遠,為天下第一。轉輪聖王出現時,以正法治化,訓之以德,無有阿曲,乃得天下太平,人民安樂,沒有天災人禍,此均過去生中深信佛法,具十善業,廣為善行所致,亦為統治世界最有福報之善王。
一般來說,有善王統治之處,即會政治修明,民生安樂,天災人禍都少發生,也就是歷史上所說的太平盛世,乃指有聖君在位,才能有此仁善的境界。而凡是能行仁政的國家,君主都會受到人民的愛戴和擁護,使國家富強,人民幸福快樂。而此等聖君多是心懷慈悲,深思明察,仁民愛物,廣修善業,以正法治化之人,因而名之為善王。
觀世音菩薩以此句教化眾生,即在示知世間眾生若能奉行佛法,至誠誦持大悲神咒,就能生於政治清明,社會安定,生活環境安全方便,有善王領導的仁善之處。雖然在此末法時代,善王難見,但只要人人能至誠誦持大悲咒,心懷慈悲,勤修善業,少欲知足,克己益人,當能化戾氣為祥和,轉煩惱為菩提,使社會充滿人飢己飢,友愛互助的慈悲精神,然後以群眾的共同認知,選舉賢能的人士,担任政府的公職人員,真正做好為民服務的工作,如此亦可使人民崇禮尚義,安居樂業,使善王的仁政顯現。而大悲咒確有此「令諸國土,一切災難,悉皆除滅,五谷豐登,萬姓安樂……王子百官,盡皆忠赤」等不可思議的威神之力,只要能至誠誦持,則必能所願皆遂。這也正是觀世音菩薩,宣說此句經文的真實涵義。
二、常生善國。句中所言的善國,即是指適合人民安居樂業,自由生活的國家。歷史上所稱的禮義之邦,也是在顯現一個政府在推行政務的時候,能以仁愛和禮義教化人民,就會使人民受到完善的照顧,過著幸福的生活。《禮記》曾記述孔子對一個善國的理想境界是:
「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,選賢與能,講信修睦;故人不獨親其親,不獨子其子,使老有所終,壯有所用,幼有所長,鰥寡孤獨廢疾者,皆有所養;男有分,女有歸。貨惡其棄於地也,不必藏於己,力惡其不出於身也,不必為己。是故謀閉而不興,盜竊亂賊而不作,故外戶而不閉,是謂大同」。
這是孔子在被邀請參加年終蜡祭後,出來看到宮門上的一些景象,而對當時隨侍在旁的弟子 子游所說的一段話,雖然是一時的感歎之詞,卻也是孔子對政治的一種理想和憧憬。而這一理想正是世間善國的境界。因為這種以仁愛為本的大同社會景象,與觀世音菩薩以慈悲為懷的善國形貌,實為相契相應。也許這樣的善國,很難在現今的時代,得到具體的實現,但是只要政府與人民都能心懷慈悲,樂於公益,不汲汲追逐於名利,不栖栖執著於權謀,少欲知足,廣修善行,則必能在舉國上下,一心一德的努力下,轉變社會的不良風氣,成就一個以人道為本的善國。
觀世音菩薩,於此句中所言的善國,當亦富有佛法教化之義,因為佛法寬容悲憫,濟度眾生,凡佛法興盛之處,多是政治清明,社會和諧,人民常習於慈悲善行,助人為樂,因此眾生若欲常生善根,則須依從菩薩的教化,一心修習大悲法門,以至誠至信之心,誦持大悲咒,不間不斷,善緣成熟之時,必能遂常生善國之願。
三、常值好時。此句的涵義,乃在說明人於世間,若能善根具足,常行善業,則一切之因緣造作,都會正當其時,皆得成就。人之一生,雖與時間有不解之緣,但是要能生逢其時,亦非人人有此善緣,而生活能得時時美好快樂,則更屬不易,因為世間的五欲六塵,時時刻刻都與人的五根相緣相繞,而其間所生的情境,總是苦多樂少,所謂天下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,如何能善用那剩下的一兩點如意時光,使自己生活得幸福和快樂,則需要有很高的智慧才能享有。無門禪師有一首詩說:「春有百花秋有月,夏有涼風冬有雪;若無閒事掛心頭,天天都是好時節」。這首詩除了以春花、秋月、涼風、冬雪這些正當其時的季節美景,呈現其令人嚮往的情境之外,亦在啟示人在世間要能以「無閒事」的心境,自在受用每一天的美好時光,而不應為凡塵俗事徒勞心神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「常值好時」教化眾生,即是在示知人生於世,一切作為,都要能正當其時,順應機緣,不管處於逆境、順境,都要能平靜的予以面對,自在的樂於受用,而欲達此一境界,易行實用之法,就是要堅定信仰,並以至誠至信之心,誦持大悲咒,即能使心地清淨,智慧增長,坦然接受一切的境遇,能如此,則時時都是好時。
四、常逢善友。句中的善友,即是能利益於人,友愛於人的人,都可稱之為善友。在《論語》(季氏篇)孔子曾說:「益者三友:友直、友諒、友多聞,益矣」。意思是說,使人受益的朋友有三種,一是為人處事能公平正直的人;二是心胸寬大誠信的人;三是精進不懈,見聞廣博的人,這三種人都可稱之為善友。
人生於世,很難離群索居,所以結交一些善友,常是人生的一大樂事,在佛法上,對善友則稱之為善知識,而知識之義,《法華文句》(四)說:「聞名為知,見形為識,是人益我菩提之道,名善知識」。此善知識有三種:一是外護善知識,能令人不生怖畏,安穩修行;二是同行善知識,能在修學上相互切磋勉勵;三是教授善知識,能弘傳正法,使人去惡生善。此三種善知識,都是能增益於己的善友。
在此末法時代,眾生常受五欲纏縛,垢染深重,若欲結交一位善友,實為不易,方便之法,則為先使自己成為一善者,使別人樂於親近,而修善的方法,依《論語》(衛靈公篇)孔子之言:「君子義以為質,禮以行之,孫以出之,信以成之」。意思是一個有知識和道德的人,做人處事都要以義理為本,一切依禮行事,並以謙遜的態度表現出來,為人處事都以誠信為原則,能作到此四者,就是一位君子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教化眾生,即在示知世間眾生,若能在人際關係上,常逢善友,應先使自己成為他人的善友,而成就自己的易行之法,就是信仰堅定,至誠誦持大悲心咒,如此身口意三業清淨,進而與人為善,必能時時處處常得善友扶持。
五、身根常得具足。句中所言之身根,為六根之一。身為五蘊所成,根有能生增長之義,佛法所言身根,乃是由色受想行識眾緣和合而成。因根能生識,由識對境而了別世間事物一切之現象,所以身根乃為眼、耳、鼻、舌、意五根之所依,而造作此身根之五蘊,分別而言:
一色蘊:色即是一般所說的物質,由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種所造。
二受蘊:受就是感受、領納之義,其中包括苦、樂、捨三受。
三想蘊:想就是想像,於善惡憎愛等境界中,取其相而作種種想。
四行蘊:行就是行為或造作,由意念而造作種種善惡業。
五識蘊:識乃了別之義,由識而辨別所緣所對的境界。此識是以受、想、行三蘊的心理活動,加以色蘊的物質條件,而成為生命的主體。
在此五蘊中,色蘊屬於物質現象,其他受、想、行、識四蘊屬於精神現象,乃是構成身根的五種要素。由於身根為其他五根之所依,故身根常得具足,即能使生命安樂而無礙。在佛法來說,人界眾生能得身根具足,多為宿世以來有諸善根而得福報之人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「身根常得具足」教化眾生,即在明示眾生要深知人身難得,一定要善使此一世之身,廣修善業,勤勉精進,增長善根福德,為未來世深種善因。而護持此一世之身根,能常得具足,最為易行方便之法,則為對佛法的堅定信仰,並常時以至誠之心,誦持大悲咒,如此淨念相繼,長期薰習,心地便能日益慈悲清淨,善根生長,福德日增,深種菩提之因,而身根自然常得具足。
六、道心純熟。此句之意,簡言之就是發上求佛道之心。在佛法上,道心即是菩提心,因菩提舊譯為道,意為通達,新譯為覺,意為覺悟,故兩者實有相通之義。此道心所通所覺之境,有事理二法之義,一是緣事,二是緣理,緣事者,即是指發四弘誓願:一、眾生無邊誓願度;二、煩惱無盡誓願斷;三、法門無量誓願學;四、佛道無上誓願成。此四弘誓願為道心純熟菩薩之所立,亦為道心初熟大乘行者之所願;緣理者,言一切諸法,本來寂滅,安住於此中道實相,而行上求佛道,下化眾生之願。合此二者,即為道心純熟之要義。
道心廣大週遍,是修學佛法能以成就的根源,無道心之修學,正如無源之水,不能源遠流長,因此發道心以修學,乃眾生修行首要之事,也是由凡入聖,行菩薩道的根本。此道心純熟,就菩提心而言,即是真心、深心與大悲心的顯現,此三心亦為修學佛法能得成就的真實法門。
觀世音菩薩,以「道心純熟」教化眾生,即是在示知眾生在修學佛法上,一定要先發向道之心,並以大悲為法門,精進修持,不懈不怠,同時能以至誠至信之心,常時誦持大悲神咒,久之,即能對佛法堅定信仰,歷劫而不磨,而使道心純一而無礙。
七、不犯禁戒。禁戒為佛所制定之律法,用以禁非戒惡,有五戒、八戒、具足戒等。「不犯禁戒」即是在日常行為中,能依自身之分際與所願,而嚴守戒律,不予違犯。如在家修道之人,當持五戒或三聚淨戒,五戒即不殺、不盜、不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,三聚淨戒,即攝律儀戒、攝善法戒、攝眾生戒。攝律儀戒,是遵守律法不作惡事;攝善法戒,是奉行一切之善;攝眾生戒,是廣修一切善法,以利眾生,攝律儀戒與攝善法戒是自利,攝眾生戒是利他,合自、他兩利,二利圓滿,為大乘行者所應共持。而在三聚淨戒中,每一戒都互具互融,以殺生戒而言,遠離殺生的惡行,就是攝律儀戒,為增長慈悲心,就是攝善法戒,為保護眾生,就是攝眾生戒。此三戒因能互相圓融,又稱之為三聚圓戒。
持戒是一種真誠的信念,不在形式上的表現,而重在實質上的行持,在佛法上,一切的戒律,都是修行得以成就的根本,必須嚴予行持,不能逾越違犯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教化眾生,斷惡修善,不犯禁戒。並將五戒十善融入於日常生活之中,時時警覺,處處省察,並以至誠之心,誦持大悲心咒,如此朝夕行持,必能使心地清淨,無染無著,成為持戒清淨的行者。
八、所有眷屬,恩義和順。此句所言之眷屬,乃為慈愛近親之意。在佛法上,依天台宗所說:受如來之法者,助如來之化者,總為如來之眷屬。一如受觀世音菩薩大悲法門之教化,依教奉行,常勤精進,因之由法生信,因信而親,並能弘傳大悲之法,利益於人,行菩薩之所願,此當為菩薩之眷屬,因眾生各有其親眷,乃亦各有其眷屬。
此句之涵義,即在說明有緣成為佛菩薩眷屬之人道眾生,均應信仰堅固,感恩尚義外,對自己之眷屬尤應和順相處,彼此相親。而親近之法,依佛在《善生經》所說:「有四親可親,多所饒益,為人救護,云何為四?一者止非,二者慈愍,三者利人,四者同事,是為四親可親;多所饒益,為人救護,當親近之,善生!彼止非有四事,多所饒益,為人救護,云何為四?一者見人為惡,則能遮止,二者示人正直,三者慈心愍念,四者示人天路,是為四止非,多所饒益,為人救護;復次慈愍有四事,一者見利代喜,二者見惡代憂,三者稱譽人德,四者見人說惡,便能抑制,是為四慈愍,多所饒益,為人救護;利人有四,云何為四?一者護彼不令放逸,二者護彼放逸不令失財,三者護彼使不恐怖,四者屏相教誡,是為四利人,多所饒益,為人救護;同事有四,云何為四?一者為彼不惜身命,二者為彼不失財寶,三者為彼濟其恐怖,四者為彼屏相教誡,是為四同事,多所饒益,為人救護。世尊說已,復作頌曰:
制非防惡親,慈愍在他親,
利人益彼親,同事齊己親,
此親乃可親,智者所附近,
親中無等親,如慈母親子,
若欲親可親,當親堅固親,
親者戒具足,如火光照人。」
以上佛所說之四親可親,即是在教化眾生要以止非、慈愍、利人、同事四事,親其可親之人,此四事佛均作解說,以使之「多所饒益,為人救護」。此段經文所說「四親可親」之法,與觀世音菩薩所說之「所有眷屬,恩義和順」之義,極為相契相應,均為修學者所應奉行之事。尤以四親雖有惡親、他親、彼親、己親之意,但均為無等親之親,實亦無所分別,這是佛法平等精神之所顯,亦為觀世音菩薩大悲之所現,一定要深明其義,作為修學之所依。
觀世音菩薩以此句「所有眷屬,恩義和順」教化眾生,即在使有情的人道眾生,能熟知為人處事之道,而與相親相近之人,和順相處,感恩惜福,使眷屬之間,常相救護,多所饒益,而能達此境界的方便之法,則是至誠誦持大悲咒,只要常持不懈,大悲心起,所有眷屬,必能恩義和順,自在安樂。
九、資具、財食常得豐足。句中的資具、財食乃指日常生活所需的用具,錢財與食用之物,這些都是維護人生安樂之所需。但是由於眾生之業報與際遇之不同,此資具、財食並非人人均得豐足,甚至大多數人都在過著辛勤艱困的生活,因之脫貧致富,改善生活,便成為人生最大的願求。而所謂生活,通常是指衣、食、住、行、育、樂六大需要而言,因為衣能禦寒蔽體,食能充飢養生,住能安居樂業,行能通達方便,育能明理知義,樂能怡情養性,此六者為人類文化之所現,亦為與生俱來的欲望和煩惱的根源,如何能使此六項需求,得以順利的如願滿足,就要對此生活的內容,有正確的理解與修養,如此才不致使此正常的需要,變成貪欲而煩惱不斷。
在佛法上,資具、財物本為外在之物,不必強求,生活上,除對育的教化予以重視外,其他如衣、食等都需求甚低,三衣一鉢,行住坐臥均有其清淨行持的規範,尤其在樂受上,由於信根堅固,常勤精進,法喜、禪悅,為人饒益等都各有其境界,觀世音菩薩在此句所言之「資具、財食常得豐足」乃為在生活上不虞匱乏之意,是對眾生的慈悲教化與護佑,所以眾生在生活上,衣能整齊得體,飲食能均衡適宜,住能清潔適用,行能自在方便,育能普及專一,樂能安體怡情,就是菩薩所說的豐富具足之義了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教化眾生,要了悟資具財食之豐足,除能使人增添幸福與安樂之外,亦能在修學佛法,斷惡修善中減除很多的障礙。只是要深知其豐足之道,乃在隨順因緣,克勤克儉,廣行善業,增長福報,並以至誠之心,常時誦持大悲神咒,使心地清淨,少欲知足,如此長期薰修,必得諸佛菩薩、諸天善神之護佑,而得資具、財食之豐足。
十、恆得他人恭敬、扶接。此句的涵義,乃指善生之人,會經常得到他人的恭敬與扶助。句中所言之恭敬與扶接,乃為禮貌周詳、扶助與接受之意。一般以在貌為恭,在心為敬說明恭敬不祇要態度恭順,而且還要內心深具敬意,如此表裏合一,才是真正的恭敬。
佛法對恭敬的解說,是以謙退為恭,推尊其德為敬,以之說明待人處事要能謙卑退讓,方能稱之為恭,能推崇和讚譽別人的德行,才能稱之為敬。《恭敬經》記述:「世尊告諸比丘,比丘當行恭敬及善觀,敬重諸梵行人,若比丘不行恭敬,不善觀,不敬重諸梵行,已具威儀者,必無是處」。可知恭敬在佛法中的重要。
句中所說的扶接,乃是扶助與接受之意,由於人在世間,一己的力量,極為有限,必須要有他力的扶助,才能成就所願求的事業,但是如何能隨順因緣,接受到外力的護持,基本上,就要使自己能廣修善行,饒益於人,處世謙卑,恭敬待人,如此福德因緣具足,才能得到他人的恭敬與扶助。《論語》(公冶長):「孔子謂子產:君子之道四焉,其行己也恭,其事上也敬,其養民也惠,其使民也義」。此四者雖是君子所應行之道,但亦可作世人廣結善緣之參照。
一個人在社會上,能經常得到他人的恭敬與扶接,固屬不易,但是能以周詳的禮貌與熱心的扶助,善待於人,則更是難能可貴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教化眾生,若欲在此五濁之世,能「恆得他人恭敬、扶接」,就要先以此恭敬、扶接之法,利益於人,並要遠離根本煩惱,常行智慧,廣大心量,不起誑妄,並至誠誦持大悲咒,使善根深種,福報現前,如此常勤精進,必能「恆得他人恭敬、扶接」,成就一切事業,饒益一切眾生。
十一、所有財寶,無他劫奪。句中所言之財寶,乃指金錢和珍寶等有價之物而言。此句之涵義,乃為凡是能得善生之人,所有之財寶,不會遭受他人非法之劫取和掠奪。在佛法上,財為五欲之首,世人對於財寶,都極為貪愛,因為財寶能使人生活安樂,事業有成,在社會上常為人所敬愛,所以世間之人,多以財寶之有無,作為衡量人際關係的準繩。所謂:有錢能使鬼推磨,可見金錢的效用。
財寶雖為珍貴難得,但一旦擁有,煩惱卻也會隨之而生,首先是安全,如何能使既有的財寶,不受損失,不被劫奪,通常都被視為是一項難題,雖然有些人將之存放於銀行,有些人投資於事業,或將之加以密藏,只希望能繼續的保有,這是世之常情,人之習性使然,有情者當如是。
人有財寶,在佛法上,是宿世的業因與今世的福報現前,本無得失之虞,只是末法之際,世風日下,眾生染著於貪欲、嗔怨、嫉妒之毒,乃至巧取豪奪財寶之事,屢見不鮮。但亦有福德善根之人,深明無常之理,而將財寶施濟於人,一者能為人救護,廣積功德;二者能植諸善根,造福來世;三者受人恭敬,福報現前;四者今生常得安樂,來世亦得善果。《雜譬喻經》記述:須達七貧後得食併奉僧倉庫自滿的事迹:「長者須達七貧,後貧最劇;於糞壤中得一木斗,其實旃檀,出市賣之,得米四斗,語婦曰:並炊一斗,吾當索菜。時佛念曰:當度須達,令福更生。炊米方熟,舍利弗往,婦見歡喜,一斗米飯悉投著缽中,更炊一斗,目連復往,亦歡喜與之,復炊一斗,迦葉復往,亦復與之,適有一斗,尋復炊熟,如來自往,婦自念言,間日乏糧,莫有降者,今有是米,如來躬顧,得無罪畢,福生者故,一斗米飯,盡施如來。佛口咒願,罪滅福生,從今日始。須達尋歸,婦恐其恚,便問曰:如今佛來及舍利弗、目連、迦葉盡來求食,當與不耶?答曰:當與,福田難遭,若來求者,是為值遇。婦言:向四斗米,吾盡施矣!夫大歡喜,餘有飯汁,公姥共飲之。
須臾彷徉,諸室珍寶,倉庫穀布,自然實滿,如往時富也。須達踊躍,知佛愍念,更請佛及僧供養盡空。佛為說法,皆得道迹」。
此段說明長者須達雖七世由富而貧,但深種善因,了知布施之真義,乃能於貧無所炊之時,猶能將僅有之飯食,歡喜奉養於人,而無慳吝嗔怨之念,此實為大悲心之顯現。終能得佛之愍念,而使財寶滿室。佛所言「罪滅福生」之句,更當將之誦念不忘,而此亦與觀世音菩薩之教化,有真實相應之道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教化眾生,欲使「所有財寶,無他劫奪」,除謹慎保全外,若能起大悲之心,多所饒益,為人救護,必得諸天善神之護佑,而使所有財寶,不受劫奪之害。尤要至誠誦持大悲神咒,勿懈勿怠,一念起處,自能與觀世音菩薩即時相應,並得善神之護衛,而得一切平安喜樂。
十二、意欲所求,皆悉稱遂。句中的意字,在佛法上,為思量事物之義。《俱舍論》(四)曰:「集起故名心,思量故名意,了別故名識,心、意、識三名,所詮義雖異,而體是一如」。可知意與心、識本為一而非三,只是所作有別,而各自作解。意欲一詞,乃指所欲之事,先須經思量而後求,非是隨欲貪求。
欲為希求之義,《俱舍論》(四)曰:「欲謂希求所作事業」。世間之人都各有希望欲求之事,如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等,但是如何能使所欲之事,皆能遂其所願,不生弊害,則要有善根福德,才能有此福報因緣。
人生於世,都盼望自己有美好的成就,意欲所求之事,也會隨著成長的腳步,接踵而來,祇是夢想雖多,真能如願以償的,卻非常有限,有些人忙碌終日,勞苦一生,卻仍是兩袖清風,一無所成,所以「意欲所求」,不是空泛的期待,而是要自覺有實現的能力,決不放棄的堅定意志和謙和的態度,凡事勇於面對,認真努力的解決,方能得到真實的成就,否則再多的欲求,也只是一些妄想。
在意念生起,有所欲求時,應即思量此一欲求,是否如理如法,會不會造成對他人的損害?如果只為追求一己之私利,而任意作為,甚至不顧法律的規範,置社會的責任於不顧,即使能一時遂其所願,終究還是會因違法而遭制裁,因背理而受唾棄,甚至身陷囹圄,失去最珍貴的自由與尊嚴,近年來所發生的官場弊案,和發生在商場唯利是圖的不法事件,都是只為欲求而欠思量的明顯事例。
處於資訊發達,多元浮泛,物欲橫流,道德淪墜的末法時代,有情眾生,若不能真實體悟所作之事,應三思而行的道理,而自所欲太多,所求太高,急功近利,不作思量,事事追求極度的滿足,如此不自量力的任意而為,便會為自己造作過度的壓力,而致煩亂不安,憂憤不已,淪入煩惱不斷,一事難成的困境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教化眾生,若在一世之中,能得「意欲所求,皆悉稱遂」,就要凡事多作思量之後,再作實行,而且一切所作,既能利益於己,亦能饒益於人,尤要了悟適可而止的道理,否則慾壑難填,希望越多,失望越大,如果一切願求,常為他人著想,則必會受人扶助,「皆悉稱遂」。若能至誠誦持大悲神咒,則一切「意欲所求」之事,必得觀世音菩薩,諸天善神之護佑,皆得滿願之成就。
十三、龍、天、善神,恆常擁衛。句中所言的龍,在佛法上是常居於水中的眾生,具有強大的威猛之力,有興雲怖雨之能,統領龍族眾生的領袖,稱之為龍王,居於海底龍宮之中,龍與佛法亦有殊勝的因緣,在《海龍王經請佛品》中即記載有海龍王詣靈鷲山,聞佛說法,信心歡喜,欲請佛至大海龍宮供養,佛稱許之,龍王即入大海化作大殿,無量珠寶,種種莊嚴,且自海邊造三道寶階,通往海底龍宮,恭迎佛與諸比丘、菩薩共涉寶階入龍宮中,受諸龍供養,為說大法。在佛法中,對修行勇猛,有大力者,稱之為龍象,即因水行龍力最大,陸行象力最大,故引以為喻。
由於龍族在佛陀說法時,常參予守護與聽聞佛法,且能歡喜奉行,乃成為守護佛法的八部眾之一。在《過去現在因果經》中就記述佛陀誕生時,難陀及優波難陀兩位龍王曾在空中噴下溫涼二種淨水,洗滌太子之身。在《佛本行集經》中也記有,當佛從菩提樹下起座,往目支鄰陀龍王池邊,坐於樹下思惟,當時因連著下了七天大雨,洪水遍地,目支鄰陀龍王即從池中騰空而出,並以龍身繞佛七匝,以頭為蓋,覆於佛陀頂上守護,使不受風吹雨淋之干擾,在佛典上,記敘龍的故事很多,可知龍與佛法的殊勝因緣。
句中所言的天,向為世人所敬仰殊勝境界,尤其在中國,一國之君,以天子為稱,人的一切作為都要依天道而行,天理則為處世待人不可逾越的無形規範,所謂天理、國法、人情,天理甚至位在國法之上,而天理昭彰,歷歷在目,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,都是視天為無上的威神。
在佛法上,天為六道之一,有天人生於其間,而天道眾生所居的世界,又分為欲界、色界與無色界三個區域與層次,這是依每界眾生的生命現象與所處的位置所作的區分,如欲界天的眾生,因有淫欲和食欲的存在而為名。欲界有六重之天謂之六欲天:一是四天王天,有持國、增長、廣目、多聞四天,名四王天;二是忉利天,帝釋天為中央,四方各有八天,從數而名三十三天;三是夜摩天,王名善時;四是兜率天,王名善喜;五是化樂天,王名善化;六是他化自在天,王名自在。此中四天王天居於須彌山之四埵,忉利天在須彌山之頂,此二天又名之為地居天,其餘各天位居於虛空中,故名空居天。
至於天人之形貌,根據《起世因本經》(三十三天品)中所載:「佛告諸比丘,諸天別有十種之法,何等為十,諸比丘,一、諸天行來去無邊;二、諸天行來去無礙;三、諸天行無有遲疾;四、諸天行腳無踪跡;五、諸天身無患疲乏;六、諸天身有形無影;七、諸天無大小便;八、諸天身無有涕唾;九、諸天身清淨微妙,無有脂隨(髓)皮肉及血筋骨脈等;十、諸天身欲現長短青黃赤白大小粗細,隨意悉能,並皆端正,可喜殊絕,令人愛樂,諸天之身,有此十種不可思議。諸比丘,又諸天身,充實不虛,悉皆平滿,齒白方密,髮青齊整。柔軟光澤,身自然明,有神通力,飛騰虛空,眼視不瞬,瓔珞自然,衣無垢膩」。
色界天眾生已離於物質的欲望,不染著於色法,所以一切都以清淨為體,而眾生的生命形態均為單性,有身形但無男女之別,無憂無苦,天人以光明為食,此天仍有宮殿等建築。色界天依禪定境界之淺深粗妙,復分為四禪天:
一、 初禪天:下分為大梵天、梵眾天,梵輔天三天。
二、 二禪天:下分為少光天,無量光天,光音天三天。
三、三禪天:下分為少淨天,無量淨天,遍淨天三天
四、四禪天:下分為無雲天,福生天,廣果天,無想天,無煩天,無熱天,善見天,善現天,色究竟天等九天。其中無煩、無熱、善見、善現、色究竟天五天,《俱舍論頌疏世品一》曰:「此五名淨居天,唯聖人居,無異生雜,故名淨居」。
無色界天,此界天人無身形,無宮殿,只是心意識的相續或靜止,深住於禪定之中,分別有四處:一、空無邊處;二、識無邊處;三、無所有處;四、非想非非想處。
以上共三界二十八天。至於諸天的殊勝情境,在《長阿含經》與《起世經》中都有詳實的記載。
除龍天二部之外,另有諸天善神守護佛法,即以護衛誦持大悲神咒行者來說,除觀世音菩薩的二十八部眾外,另有大梵天王派遣二十八部善神,各自率領五百眷屬及大力夜叉等,護衛誦持大悲咒的人,還有守護佛法的三十六部善神等,都會前來護衛。
觀世音菩薩,在此句中以「龍、天、善神,恆常擁衛」,即是教化眾生,只要發心為善,共行善業,饒益眾生,則必能得龍、天、善神之擁護與保衛,諸天善神雖各有所屬,但護衛善眾,則等無差別,尤其能至誠誦持大悲咒的行者,與龍、天、善神之感應,必隨緣而生,而使一切眾生都能於觀世音菩的大悲聲中,同蒙法益,廣受「龍、天、善神」之「恆常擁衛」,常得清淨安樂。
十四、所生之處,見佛、聞法。句中所言「所生之處」,乃指眾生隨業所轉,因緣和合而生的一世之生命,此生命因有宿世的善根福德業因所引,故能生於有佛於世,有佛法可聞的美善之地。
在佛法上,通常言佛,是為佛陀之略稱。而此句中所說之見佛,乃就無量刧以來,覺行圓滿的十方諸佛而言。《南山戒本疏》(一)曰:「佛,梵云佛陀,以義翻之為覺,而覺有覺察、覺悟二義,一者覺察煩惱,使不為害;二者覺悟諸法之事理,了了分明」。此為對佛涵義的簡要說明。另《大乘義章》(二十)曰:「佛者就德以立其名,佛是覺知,就斯立稱,覺有兩義,一、覺察名覺,如人覺賊;二、覺悟名覺,如人睡寤;覺察之覺,對煩惱障,煩惱侵害事等如賊,唯聖覺知,不為其害,故名為覺;覺悟之覺,對所知障,無明昏寢事等如睡,聖慧一起,朗然大悟,故名為覺,既能自覺,復能覺他,覺行窮滿,故名為佛」。可知佛自覺、覺他,覺行圓滿聖者之境界。唯在末法時期,佛不易見,故凡真能發菩提心,於佛法修行有所成就,並能一心弘傳佛法的三寶弟子與大善知識,亦可視知可見的傳法覺者。
至於佛法之義,則為佛陀住世時所說之一切法,即八萬四千法門。而在佛滅後,諸弟子為爾後佛法之弘傳,不生違見,乃相聚結集,舉各自所聞之法,加以結合成集,共分為三藏十二部,三藏即指經、律、論三者,十二部經則依內容分為:一、長行︰是以散文直說法相,不限字句,因敘述之法義行數較長,故名長行。二、重頌︰法義既宣說於前,再以偈頌結之於後,有重宣之意,故名重頌。三、孤起︰為不依前面長行的文義,單獨發起的偈頌,故名孤起。四、因緣︰述說見佛聞法,或佛說法教化的因緣,故名因緣。五、本事︰是記述佛說各弟子過去世因緣經文,故名本事。六、本生︰是記載佛說自身過去世因緣的經文,故名本生。七、未曾有︰記佛現種種神力不思議的經文,故名未曾有。八、譬喻︰為佛說種種譬喻以令眾生容易開悟的經文,故名譬喻。九、論議︰指以法理論議問答的經文,故名論議。十、自說︰係無人請法而佛自說的經文,故名自說。十一、方廣︰為佛說方正廣大之真理的經文,故名方廣。十二、授記︰是記佛為菩薩或聲聞授成佛時名號的記別,故名授記。此十二部經中,只有長行、重頌與孤起頌是經文的體式,其餘九種都是依照經文中所載之別事而立名。唯小乘經中無自說、方廣、授記、三類,故僅有九部經。
於略知佛法的體式與主要內容之後,如何能精進修行,入佛知見,則各有所依,各行所願,宗門教下皆各有其規範。佛在《法華經方便品》中,曾以「十如是法」說明諸法之實相,雖未作深切之說,唯據天台宗的申述,此十如是乃攝迷悟,顯權實,言依止的重要法門。若能明其法義。精勤慎行,必能受莫大之法益。僅將此十如是略述如下:
一、 相如是:「相以據外,覽而可別」。乃指諸法之事相。見之則知差別,如十法界中,下自地獄界,上至佛界,都各顯其種種差別形貌,使能了別,此謂之相如是。
二、 性如是:「性以據內,自分不現」。乃指法之本性,在內不改不變,為人目所不見,狀若天生,長無變易,如木有火,遇緣即發。謂之性如是。
三、 體如是:「主質名為體」。乃指諸法相性所依之心法與色法,如人之身體,各具自體身心的資質,謂之體如是。
四、 力如是:「功能為力」。為由體所生的功能,《涅槃經》曰:「欲造牆壁,則取泥土,欲造畫像,則取彩色,不取草木」。謂之力如是。
五、 作如是:「構造為作」。言身口意三業之所為,名為作。謂之作如是。
六、 因如是:「習因為因」。言前所習之因,為後之果。如善人習善而得善果,惡人習惡而受惡報。謂之因如是。
七、 緣如是:「助因為緣」。因與緣不同,如五穀之種子為因,而雨露、水土、陽光等為緣,即五穀之種子能生果,乃借雨露水土等助緣而成。謂之緣如是。
八、 果如是:「習因為果」。言從來所習之因,而生所得之果,如習成善因而得善果,乃至花木各自習成,自因而生自果。謂之果如是。
九、 報如是:「報果為報」。報者應報之意,言今生之善惡業因,而受未來之苦樂果報,此依報因所招之果報,須隔一世以上,方能見之。謂之報如是。
十、 本末究竟等:「初相為本,後報為末」。最後的歸趣為究竟等,乃言其本末諸相之處為究竟,若論其意,則前之九如是皆為事,今之究竟則為理,而九事所緣者,皆為平等之理,故謂之等。謂之本末究竟等。
以上為十如是之略解,為佛所說大乘之法義,若能深入研習和修行,當能有真實之體悟,而得甚深之法益,進而悟入清淨平等的菩提境界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教化眾生,若能真誠修行佛法,誦持大悲心咒,必能因善根深種,福德因緣具足,而得生於有佛在世,常能見佛聞法之善國。所謂「人身難得今已得,佛法難聞今已聞」,在此末法時期,有緣修習菩薩的大悲法門,誦持大悲心咒,實為宿世以來之善因所得,只要能依此精勤修學,不懈不怠,當能得佛法之教化,諸天善神之護佑,斷諸煩惱,而得入清淨安樂的善生境界。
十五、所聞正法,悟甚深義。句中所言之正法,乃為佛法之意,為佛陀住世時所說,以之教化眾生,了悟宇宙人生之實相,並明示修行之法要,使一切眾生斷滅煩惱,證入清淨寂靜的涅槃境界。此修行之法,即為佛於證道後,於鹿野苑度化五比丘所說之苦集滅道四諦法,此四諦法,是佛在尼連禪河畔菩提樹下,在證得十二緣起法時,同時證得的真理,因其為佛所親證,所以稱之為四聖諦。《勝鬘寶窟》曰:「聖者正也,以理證物為聖」,故四聖諦為正法。
在佛法上,四聖諦能通一切佛法,為修行成就的根本之法。《佛遺教經》說:「汝等若於苦等四諦,有所疑者,可疾問之,毋得懷疑,不求決也。爾時,世尊如是三唱,人無問者,所以者何?眾無疑故。時阿莬樓馱,觀察眾心,而白佛言:世尊!月可令熱,日可令冷,佛說四諦,不可令異。佛說苦諦實苦,不可令樂,集真是因,更無異因。苦若滅者,即是因滅,因滅故果滅,滅苦之道,實是真道,更無餘道。世尊!是諸比丘,於四諦中,決定無疑」。
此段經文,是佛在涅槃前,最後對七眾弟子所作的詢問,意思是:你們對於我所說的苦集滅道四諦法,若有所懷疑,現在可以快點發問,不要存著懷疑,而不求明確的結果。佛如此的問了三次,並沒有人提出疑問,為什麼呢?因為大家心中對四聖諦法的義理已沒有懷疑。這時弟子阿莬樓馱(阿那律)在觀察與會的大眾心理之後,就向佛稟告說:月亮可以使之生熱,太陽也可以使之變冷,唯佛所說的四聖諦法,沒有力量可以改變。佛所說苦就是苦,不能變為樂。而集就是苦的因,沒有別的道理可說。苦若是滅了,也就是苦的因滅了,因為苦的因滅了,所以苦的果也沒有了。滅苦的方法,就是真正所要修的道。再沒有別的方法可以把苦滅了。世尊!現在所有在這裏的比丘們,對四聖諦法,一點懷疑都沒有了,都深信佛所說的四聖諦法。
從以上的經文,可以感知,佛即使在涅槃之前,還在念念弟子們對四聖諦法是否尚有不明之處,而一再詢問。可知四聖諦法對佛法修習的殊勝,因為四聖諦法,實為通達一切佛法的根本法門。
四聖諦的苦諦之義,依《增一阿含經》(十七)所述:「彼云何名為苦諦?所謂苦諦者,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、憂悲惱苦、怨憎會苦、恩愛別離苦、所欲不得苦,取要言之,五陰盛苦,是名為苦諦」。這就是一般所說的八苦,不祇人道眾生具有,在三界六趣中,也都有此苦的煩惱。而此苦由何而來,其原因乃由集所招。
四聖諦的第二諦是集諦,依《增一阿含經》(十七)所說:「彼云何名為集諦?所謂苦集諦者,愛與欲相應,心恆染著,是名為苦集諦」。在苦、集二諦中,苦只是果,不是因,苦是由集招聚而來,所以集是一切苦的根源,而集之所以能招聚眾苦,都是由於眾生的迷昧與執著所致,為此而生起種種煩惱,這些煩惱由惑所引,由惑而造業,由業而招眾苦,所以苦是由集所招,此乃集諦之義。
四聖諦的第三諦是滅諦,滅乃寂滅之義,亦為涅槃之異名,《大乘義章》(十八)說:「外國涅槃,此翻為滅,滅煩惱故,滅生死故,名之為滅,離眾相故,大寂靜故,名之為滅」。可知滅諦就是在滅除煩惱的束縛,而使身無所染,意無所著,進而使身心清淨,證入不生不滅的涅槃境界。
四聖諦的第四諦是道諦,道是通達之義,依之修行,可使苦集永斷,證得寂滅的涅槃境界。通常以八正道為行持之法,《俱舍論》說:「八正道者,亦名八由行,聖者正也,其道離偏邪,故曰正道」。若以現代的觀念與語言文字來說,八正道的內容略為:
一、 正見:即正確的知見。也可視為觀察事物正確的方法,能明察四聖諦之理,而不為事相之情境所惑。
二、 正思惟:即正確的思考,能於所對之境作明確之分別與思量,以便於在行為造作之前,能有正確的決定。
三、 正語:即正直的語言。以之作為修習口業,不作非理之言說,若能以之勸導眾生遠離惡業,增長善行,則為正語的真義。
四、 正業:即端正的行為。起心動念,皆成業種,一個正信之人,應修行十善業,不造邪業,以修習身業。
五、 正命:即正當的生計。從事正當的職業,勤於工作,並能清淨身心,順應正法而活命。
六、 正精進:即勤修正法,精進不懈,使善根日益增長,惡業日漸斷滅。
七、 正念:即清淨的憶念,對所修的法門,念念不忘,使正念增長,邪念破滅。
八、 正定:即攝諸散亂,定心於一,調伏妄念,淨化心志,以入於清淨的禪定境界。
以上是對八正道的簡要說明,歷來都被視為修學佛法,能得成就的根本法門。八正道可歸納入戒定慧三學,其中正語、正業、正命是戒學;正念、正定是定學;正見、正思惟、正精進則為慧學。此八法因非依偏而行,故名為正,能通於涅槃之境,故名為道。《涅槃經》(十五)說:「我昔與汝等,不見四真諦,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,若能見四諦,則得斷生死」。可知此四聖諦法實為學佛修行之正道,能悟清淨平等寂靜佛法之義。
唯此四諦乃屬小乘之境界,若於大乘,則四諦名之為四實聖諦,依《勝思唯梵天所問經》記述:「梵天,實聖諦者,知苦無生,是名苦實聖諦,知集無和,是名集實聖諦,於畢竟滅法中,知無生無滅,是名滅實聖諦,於一切平等,以不二法得道,是名道實聖諦」。以上佛所說之四實聖諦,乃在說明諸法無所得之大乘法義,若能真實修行,小乘自我解脫之四聖諦法,自能悟入一切法,無所得四實聖諦之大乘境界,而此即為觀世音菩薩於此句中所說「悟甚深義」之真義。
觀世音菩薩,以此句教化眾生,欲得善生,即當常聞佛法,精勤修習,用功行持,當能漸次得益佛法之教化,悟知佛法的深義,而行持的方便之法,便是至誠誦持大悲咒,不懈不怠,常所思惟,常作憶念,久之,必能證入清淨平等、覺行圓滿的境界。